的需要),严禁“邪教”。清朝对“邪教”的镇压和取缔,比明朝更为严酷,然而,清朝的“邪教”也比明朝更为活跃。
清初,“邪教”的活跃情况,可以从思想家颜元的《存人编》中窥见大概。颜元劝导百姓勿信佛、道、邪教,曾发出以下感慨:“我直隶隆庆、万历前,风俗醇美,信邪者少。自万历末年,添出个‘皇天道’:如今大行,京师府县以至穷乡山僻都有”;“迨红巾、白莲始自元明季世,焚香惑众,种种异名,旋禁旋出。至今若‘皇天’,若‘九门’、‘十门’等会,莫可穷诘。家有不梵刹之寺庞,人或不削发之僧尼。宅不奉无父无君之妖鬼者鲜矣!口不诵无父无君之邪号者蛘矣!风俗之坏,于此为极。”康熙时,王逋肱《蚓庵琐语》中也说:“今民间盛行所谓教门者,说经谈偈,男女混杂,历朝厉禁,而风愈炽”,“山东、山西则有焚香白莲,江西则有长生圣母、无为、糍糰、圆果等号,各立各户,以相传授”。蒲松龄《聊斋志异》中有《白莲教》、《邢子仪》等篇,均说及徐鸿儒之徒。可见康熙时他们的活动还没有停止。
清初,朝廷对江浙一带的“邪教”活动十分注意,取缔查禁也很严格,这是对江浙人民统治残酷、防范严密的反映。顺治十八年(1616年),清廷曾镇压江苏溧阳的大乘教传教活动。雍正、乾隆两朝,皇帝一再谕令地方大臣查禁“邪教”,一再强调指出:“邪教煽惑愚民,最为世道人心之害,不可不严切根查”[49]。而这时“邪教”活动所反映出来的反抗封建朝廷的特点,也日渐显著。乾隆十一年(1746年)朝廷破获的张保太案,就是一个例子。张保太,居住云南大理鸡足山,倡习大乘教,自称四十九代收圆祖师。他的教派综合了白莲教和圆顿教的内容和特点,属于弓长圆顿教系统。它自北方经过江南,湖北、四川传人贵州、云南等省,又从西南返回江浙,山西等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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