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程朱理学道统论最终要解决的是公私关系问题。作为一种学术思想,它凸显的是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关系,它强调的是人的类本质对个体生命的优先性,从而容易导致对个体生命自主性的束缚;作为正统意识形态,它凸显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它强调的是国家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强化了国家专制权利,最终出现了戴震所说的“以理*”的现象。明清时期出现的新的理欲观、公私观一方面强调了个体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反对国家对个人、对社会的粗暴干涉,从肯定“私”的价值出发,论证了社会对国家的优先性,这就颠覆了程朱理学道统论的理论核心,这也标志着程朱理学道统论的彻底瓦解。
总之,明清时期,程朱理学道统论遭到层层解构,经典依据的神圣光环隐退了,传承谱系的历史根据消失了,理论核心也瓦解了,虽然清初陆陇其等人大力倡导回到程朱,并仿效董仲舒,主张“尊朱子,而非朱子之说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31],但明清之际思想观念的转变势如破竹,不可遏制,即使借助*力量重新祭出程朱理学道统论,也避免不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历史命运。近代以来,时常会出现“似曾相识燕归来”的现象,那也只不过是程朱理学道统论作为一种思维方式仍然积淀在国人的集体意识当中,其经典依据、传承谱系、理论核心不断花样翻新,终不过是“旧瓶装新酒”,为某种*目的作论证罢了。
(文章来源:《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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