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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陆世仪的经世理学

时间:2007-3-10 9:02:20  来源:不详
豫征白粮之困”与“杂徭妨正之弊”、“吏胥侵蚀之弊”、“棍儒朋侵之弊”、“四民失业之弊”。17针对百姓的困,他提出了统治者应对肥田高产,其赋当多;瘠田低产,其赋当少。在水利方面,主张疏通娄江、泄太湖积水,“使江与海接,则土田之蓄池有赖”。18建议朝廷停止“折色”、“豫征”,让百姓“休养生息”,特别是统治者应对农民要“务减赋以恤民,量入以为出”。19针对统治者的弊,他指出:第一,朝廷应对地方“杂徭”作出明确规定,并奖励重用廉干人才;第二,朝廷在命官用吏上要“清源”、“节流”,以加强对吏制的管理;第三,对贪官、污吏与“棍儒”的结党营私,坚决严惩不贷;第四,提倡正道正风和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以扶持社会正当生存行业。

    黄宗羲主张恢复三代井田制,“授田以养民”,为了杜绝横征暴敛的苛捐杂税,提出“重定天下之赋”的主张,此与陆世仪的倡井田、减赋税,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黄氏侧重工商及货币改革,而陆氏重农业及漕运更新。顾炎武反对赋役不均,写出《苏松二府田赋之重》的学术札记,与陆氏相同。不同的是,顾氏主张官方多贮备粮食,以救民水火;陆氏则倡导开垦荒地、提高产量,为民生要计。

                   三 文化教育上的“学校之制”和“经济之才”

    陆世仪的文化教育思想中最重要的方面,是他对“国学”的改革主张。他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对国家有用的人才,而“国学”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后环节。他说:“学校之制,其在乡学不过读书识字、歌诗习礼而已。至于国学,决当仿安定湖学教法而更损益之。”20他在宋代胡瑗“湖学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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