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力行
方苞不仅能于《三礼》学有所发挥,且能以礼持身,运之实事。乾隆元年(1736年),高宗谕令臣工就祖陵庙寝宜重加丹雘问题参议,方苞即据《礼记》、《周官》等提出自己的看法。[52]又高宗居三年之丧,命群臣详议其礼。方苞遂据《三礼》,“详考经传,参互相证,择其无戾今制而可存古义者”,拟如下议:“二十七日内,天地社稷之祭,皇上躬行,暂用吉服,终事而释。……既葬,宗庙时祀,前期以闻,命诸臣摄祭。……自朝日夕月以下,凡外祭祀,前期以闻,遣官致祭。……百日以后,皇上衣青绢,裹以缟,冠裹亦如之,加青纬,带从衣。……”[53]但因格于众,遂不行。嗣后,方苞又“欲仿朱子学校贡举,议分《诗》、……《三礼》为三科,而以《通鉴》、《通考》、《大学衍义》附之。……《三礼》附以《文献通考》,各以疑义试士”[54]。此议虽得朱轼及杨名时赞同,亦因违众而止。方苞所议虽屡挫于众,但这并没打消其对礼的执著。及其谢任归里,依然以礼准身,且教导子弟族人亦遵循礼。其《家训》所定之《教忠祠规》、《教忠祠祭田条目》[55],即其实践礼的体现。
综观而言,方苞之于《三礼》,虽其疏于名物度数,但其以义理说礼,亦有不少发明。尤为可贵的是,他不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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