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善”,就是“仁”。他说:“欲也者,性之事也,……欲不先之私则仁”[34],“人之有欲也,通天下之欲,仁也”[35],“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36]。戴震的道德观是和理学家截然不同的,是建立在尊重人性,承认人欲合理性的基础之上。他认为:程朱理学把老百姓的“饥寒愁怨”、“常情隐曲”都说是万恶的“人欲”,因而抹煞了群众正当的生存要求,这是残忍而虚伪的说教。他针对朱熹所说“天理、人欲不能并立”,而提出“理者,存乎欲者也”[37],“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38]。
戴震大胆地揭露理学家的所谓“理”,并不是真理,而不过是统治者的主观偏见,是强者欺凌和压迫弱者的口实。他大声疾呼地指出:现实世界是以强权作为公理的。
“今虽至愚之人,悖戾恣睢,其处断一事,责诘一人,莫不辄曰理者。自宋以来,始相沿成俗,则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心之意见当之也。于是负其气,挟其势位,加以口给者,理伸。力弱气慴”,口不能道辞者,理屈。呜呼!其孰谓以此制事,以此制人之非理哉”。
“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先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39]
“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后儒以理*,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更无可救矣!……后儒冥心求理,其绳于理,严于商韩之法,故学成而民情不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