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大量减免朝鲜贡品的理由,表面上是因为“朝鲜国世笃悃忱,进贡方物,克殚恭顺。”而岁贡方物,悉出于民,筹备艰难,民不堪重负。清廷借此“欲市恩于朝鲜”,以纾朝鲜民力。更深层的原因却是因为清廷实现朝贡——宗藩体系的需要。以军事征服为背景建立的“丁丑约条”本身就违反了封建宗藩体系里的“柔远致人”的核心思想,这种思想的理想实现方式应该是德礼教化,而不是军事征服。“丁丑约条”是在特殊的战争环境里缔结的,当和平的大一统再次实现的时候,清朝皇帝需要朝鲜这样一个宗藩关系的典范和楷模,“丁丑约条”中许多掠夺性条款的被抛弃成为必然。
封建礼法制度要求宗藩体系下的贡献和回赐都要尽可能较少含有经济贸易的含义,朝贡贸易只能处于从属的地位。此外,作为宗主国,对于朝贡贸易的一项重要行为准则就是“薄来厚往”,虽然以清朝的国力,应付朝鲜一国的回赐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为数众多的属国同来,形成大规模的朝贡贸易,这种经济贸买利益的不平等就会使宗主国承受很大的压力或者损失,此时的将意味着一笔浩大的开支或者成为一句空话。而贡物多寡与朝贡贸易的规模密切相关,这也是清朝皇帝们大量减免朝鲜贡品的理由之一。[15]
(二)清廷对朝鲜王室“常贡”的回赐
清廷对朝鲜王室“常贡”的回赐是一种*行为,是一种在严格的礼仪制度下执行的物品交换,因而不是朝贡贸易的主体部分,清朝的回赐品与朝鲜“常贡”物品相比,其种类和数量均不成比例,且终清一代变化不大。
清初,清廷回赐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