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非请停科举则学校难成。”(注:吴闿生编:《桐城吴先生尺牍》卷四,第55-59页。)
那么,吴汝纶考察日本教育后的这些意见究竟对清末教育改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这就得通过考察近代学制的建立过程加以说明。
三、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
1901年1月29日西太后下达“变法上谕”,要求内外大臣及各省督抚提出教育改革方案。山东巡抚袁世凯、礼部侍郎张百熙、两江总督刘坤一及湖广总督张之洞等均上奏,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具体方案。一时间各省废旧有书院,设立高等学堂和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设中学堂,各州县开设小学堂,各地设蒙学堂,因义和团运动而关闭的中国第一所近代大学——京师大学堂获重新开设。是时,清政府“新政”的教育改革,确有意导入近代学校制度,建立全国规模的从小学堂到大学堂的近代学校体系。
1902年8月,由张百熙奏进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大学堂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及《各学堂系统图》予以批准颁布,总称《钦定学堂章程》。因这年为阴历壬寅年,故史称“壬寅学制”。《钦定学堂章程》的制定和颁布意味着中国实行近代教育制度的开始。可是,张百熙所制订并正式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加上这个章程本身的不完备性,故除了《京师大学堂章程》外,其它的几个章程几乎都未能实施。结果在其颁布的一年半后,即1904年1月,又颁布了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三人共同制订的《奏定学堂章程》。其实,这个章程主要是由张之洞的手下陈毅起草的,经过张之洞的审订。该章程较前章程除内容上有修改外,还增加了师范学堂、实业学堂、洋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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