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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前期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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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3:4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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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市场的商品,而不是别的东西;其二,生产过程主要由自由雇工完成,而不是主要由家庭成员或其他非自由的劳动力完成。至于生产规模,倒不必过分苛求,也没有必要过分强调资本主义萌芽的延续性,或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转移的比重。因为萌芽,毕竟不等于完全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也不等于要立即建立稳定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雍正八年(1730年),浙江总督李卫的一道奏折所描述的生产方式,应该说具有典型的资本主义性质。李卫说:苏郡五方杂处,百货聚汇,为商贾通贩要津。其中各青蓝布匹,俱于此地兑买。染色之后,必用大石脚揣砑光。即有一种之人,名曰包头,置备菱角样式巨石、木滚、家伙、房屋,招集踹匠居住,垫发柴米银钱,向客店领布发碾,每匹工价银一分一厘三毛,皆系各匠所得,按名逐月给包头银三钱六分,以偿房租家伙之费。习此业者,非精壮而强有力不能,皆江南江北各县之人,递相传授,牵引而来,率多单身。 这条材料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布商提供布匹和工资,包头提供设备,招集、管理工人,工人通过劳动,计件获取报酬,而生产的产品,则供应市场。就其生产组织形式,和16世纪一些英国人所描绘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是十分相似的。 类似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方式,在清前期并不少见,“富者出资本以图利,贫者赖俑工以度日,惟利是图,不敢扰民滋事“,是当时比较常见的生产组织形式,而雇工在身份上,对雇主并不存在严重的人身依附,所谓“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事实上,乾隆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社会财富的积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较明代有了新的发展。尚钺说:“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在乾嘉时代较之明末,从经济观点看,已是资本主义的所谓原始积累时期。”邓拓认为:“从明朝万历年间到清朝乾隆年间,约当公元16世纪80年代到18世纪90年代,是中国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时期。”过了乾隆年间,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资本主义因素就从萌芽的时期进入成长的时期了。在这一时期,“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仍在继续发展,工场手工业制度和农业商品化的过程也还表现了某些质量上的新变化,如果历史条件继续便利于中国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那么,中国完全有可能独立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如果我们不是将资本主义生产看得高不可攀的话,那应该承认,他们的结论是有一定道理的。 需要研究者高度重视的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因素的增加,为清前期中国社会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这至少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加速了生活方式的变化,所谓“朝局士风为之大变”,“国初诸老刚正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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