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皆知,宗室转不知耶?今以衣锦还乡之乐事,转谓斥放迁徒之虐政,稍有人心者,何忍出此言哉!试问犯罪发遣之人岂有受此重赏乎?!……愿我宗人,还我故国,安常处顺,念昔先人,武备宜勤,家语须熟,行有余力,学于古训,此日为家之贤子弟,他年作国之好大臣,拭目以俟,可不勉乎![55]
但劝导归劝导,宗室们已习惯了北京的生活方式,并把它当作一种权益或地位的象征,根本不愿意来到相对荒凉的发祥之地。怎奈皇帝决心已下,只能悲悲戚戚地走上返乡的道路,而且时时都在梦想着重返北京城。嘉庆本来打算“间十余年踵行一度”,只可惜尚未来得及推行第二次第三次,便与世长辞了。
为调动驻防八旗屯种的积极性,嘉庆还改变原来公耕的办法,推行分产承耕的办法。嘉庆为了调动边疆驻防八旗屯种的积极性,还着手改变原有军屯公耕的老办法,积极推行分产承耕,其目的仍在于妥善安置闲散旗丁,以裕旗人生计。
嘉庆十七年(1812)二月,他谕示伊犁将军晋昌说:该地从前八旗公种之田,若仍令其通令合作,他们必然视公产不如私业,勤惰不齐,不足以专责成。应将此项田二万余亩分给八旗,使各专心耕种,永资乐利。”[56]应该指出,当时的边境军屯,并不限于驻防八旗,但嘉庆只谕示于旗屯实行分产承耕,很明显是出于对旗人的一种特殊照顾。对于晋昌建议的“如有人力不敷,准其佃人耕种,计亩收租”。嘉庆则认为,这种做法,“日久恐滋流弊”而不予批准,明确指示“应责令八旗闲散余丁自行耕种,既敷养赡,又免游惰,于驻防旗人教养之道,大有裨益”。可见嘉庆之所以推行旗屯分产到户,目的是为了把旗人的教与养更好地结合起来,以扭转旗人世风日下的状况,而并非单纯地考虑增加旗人的经济收入。
至于前任伊犁将军松筠在离任时曾经提及,他于任内曾在伊犁河北岸筑堡造屋,移驻闲散旗丁按堡授田,教之树畜,今三时务农,冬时操演。嘉庆认为这些做法都很好,现松筠虽已离任,但该处尚留有原派承办人员,遂饬令晋昌遵照松筠原定章程,认真妥办,以收实效[57]。这些都清楚地表明移旗民垦荒并不限于旗人集中的东北三省,而是凡有八旗驻防的地区,只要条件具备,都在大力推行。
其后不仅鼓励屯垦,甚至对开采煤矿也开了禁,嘉庆二十年(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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