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嘉庆整理旗务的整个过程来看,前期基本上沿袭前代的诸种做法,集中在扭转八旗子弟的奢靡之风上,具体说是禁止旗人*及泡戏园子的恶习。
为了扭转百数十年来宗室、八旗世风日下的状况,在嘉庆看来,养之之道固然重要,但与教之之道相比较,后者更为关键。但要切实推行教之之道,则管理部门,包括宗人府和八旗都统衙门必须首先振作起来,负起责任。然而到了这个时候,再强调国事、公事已不那么灵了,嘉庆只好以“大家长”的身份出现,用家事、私事去感化他们,要使旗人返朴还淳,扭转每况愈下的旗风。从当时情况看,旗人酗酒、唱戏、*、斗鸡、斗鹑、斗蟋蟀、泡茶馆等等恶习,已是愈积愈深,他们终日沉湎梨园、遨游博肆,迷而不返,其中又以*为害最烈,往往因*而负债累累、衣食无着,甚至是倾家荡产。所以,嘉庆想来想去,权衡轻重,最后还是决定从诫*、禁*入手。
早在嘉庆四年四月,嘉庆便鉴于旗人奢华逸乐思想日益滋长的情况,重申了京城九门以内不准开设戏园子的*,指出:城内戏园子日多,八旗子弟征逐歌场,消耗囊橐,习俗日流于浮荡,生计日见其拮据,危害极大,必须加以解决[21]。
嘉庆七年初,袁锡等开圈聚*一案被处理,违禁聚*各犯受到严厉惩处。嘉庆通过此案还了解到,聚*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有关官员受贿包庇,因而对涉嫌人员也予以惩处。负责京师治安工作的步军统领明安是嘉庆宠臣布颜达赉的胞侄,属世家旧族,嘉庆也曾肯定过他是世族中可以造就的有用之材,着意给予提拔。但在此案中,明安事前对聚*事毫无所知,已有失察之咎;事后又经由鄂罗锡叶勒图中介,听情受贿,由家人刘升出面,接受了袁锡贿送的白银五百两,只是稍后闻知外面风声甚紧,始将原银吐出。嘉庆一方面自责无先见之明,识错了人;另方面下令将明安革职拿问,经军机大臣和刑部审明,拟发往乌鲁木齐,嘉庆“尚觉处罚稍轻”,改发伊犁赎罪[22]。鄂罗锡叶勒图身列卿员,供职内庭,竟为开围聚*之袁锡请托,索贿银一千两,先截留一半,其后明安吐出的五百两,亦蓄意侵吞,情节尤为严重,实属卑鄙无耻,著于刑部内先枷号两个月,满日发往伊犁赎罪。对此案失察的左右翼总兵恭阿拉和国霖,也受到了革职留任的处分[23]。
在打击聚*行为的同时,嘉庆还对八旗子弟进行苦口婆心的教育工作,亲自撰写了一篇《训谕八旗简明语》,苦口婆心地告诫八旗子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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