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了以前“心不联属”的弊端。在湘军的营务处中,还形成了文巡捕、武巡捕、银钱所、军械所、发审所、公牍、书启、文案等分工[20](p27),成为一个有效率的指挥中心。
在清朝原有的军事体制中,各省绿营后勤在中央由户部负责,在各省由布政司负责,战时则设立粮台来转运粮草。户部通过调拨、协拨及奏销制度实现对军饷的总体控制。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湘军自筹军饷,自设粮台,使勇营的军需供应脱离了中央的控制。咸丰十年(1860年),曾国藩于南昌设陆路总粮台,后又在安庆设置粮台。粮台设总理事务一人,下分立八所: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21](p37)。成为由统兵大员直接领导的后勤机构。
19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勇营的留防,陆续出现了各省独立的军事机关。
首先是营务处逐步成为常设机构。湘军时的营务处,还主要是随统领行动之机关[20](p27)。而随着勇营留防,各省有了自己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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