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务处制得到推广。《清稗类钞》云:“防营有营务处,始于咸、同军兴时,其后乃遍全国矣。”[22](p759)与此同时,出现了全省统一的营务处建制。光绪六年,清廷今各省裁减局所,湖北巡抚李瀚章将各局所裁并,只留下善后、牙厘、总查三局及营务处。其营务处是“整饬防营”的机构[12](p907)。光绪二十五年,江西巡抚松寿在省城设立全省营务处,“为训练各军之总汇”[18](p3940)。光绪二十九年清廷曾有一道整顿营务处的谕旨:“各省军政,各督抚照例设营务处,派监司大员总办,以专责成,立法未尝不善。乃承办各员往往视为例差,不能认真经理……著各督抚凡派办营务,须择精明韬略操守严正之人……嗣后如有缺额扣饷训练不精等弊,一经发觉,即行奏参严惩,其襄办会办名目著一律裁撤,以肃军政。”[1](p9535)可见,营务处不仅普遍成为省的常设机构,而且成为直属督抚的总掌一省军政的机关。
其次是各省独立的后勤体系逐步形成。如在湖北,同治五年,巡抚曾国荃将鄂省总粮台改为军需总局,“所有应支水陆马步军饷,及应行协济邻军饷项,由军需总局详请批示,向各库局提取支放。”[23](卷3)在湖南省,从咸丰到同治年间,出现了多个军事后勤机构:有咸丰二年在长沙设立的军需总局,同治十二年改为善后局,为全省支发总汇之所;有咸丰十一年设的报销局,专司军需销算造;有长沙转运局、芷江黔阳军米局,为援黔*军食的转运机关;还有光绪二年设立之机器局,仿照洋枪各件[12](p900)。总之,各省情况不尽一致。光绪六年,清廷为节饷起见,令各省裁撤局所,各省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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