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可以居住者,不拘道里远近,准其前往入籍居住。此内如有世职,仍许其带往,一体承袭。其有原籍并无倚赖,外省亦难寄居,不愿出旗仍旧当差者听之。所有愿改归民籍与愿移居外省者,无论京外官兵闲散,俱限一年内具呈本管官查奏。如此屏当,原为汉军人等生齿日多,筹久远安全计,出自特恩,后不为例,此朕格外施仁原情体恤之意,并非逐伊等使之出旗为民,亦非为国家粮饷有所不给。可令八旗汉军都统等详细晓谕,仍询问伊等有无情愿之处,具折奏闻。”(《清高宗实录》卷164,乾隆七年四月壬寅)
此向汉军发出的上谕虽然说得很委婉,但下令允许汉军人退出八旗,回归汉籍则是千真万确的。其理由是因为汉军生齿日繁,生计未免艰窘,又因限于成例不能置产另居,而别去营生。为解决因此造成的只能“袖手坐食,困守一隅”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即“稍为变通,以广其谋生之路”,鉴于“汉军其初本系汉人”,因而准其“改归民籍”,“与民人一例编入保甲”,而脱离八旗回归汉籍。声称此“非逐伊等出旗”,“亦非为国家粮饷有所不给”,而是“筹久远安全计”。但“从龙人员子孙”除外。同时限定此项工作要在一年内结束,并指出此乃“出自特恩,后不为例”。似乎这又是临时举措。尽管这时主要针对的是京师八旗汉军。然而事态的发展足以说明这并非权宜之计。
因为令汉军改归民籍的决策一经实施便再未停止,而皇帝暨朝廷一再以“谕”、“旨”,或“议准”、“奏准”等形式继续明确提出一系列出旗为民的政策、原则以及具体要求。继续推动这项汉军改归民籍决策的实现,且步步加紧,范围亦逐渐扩大。一年到期后,八旗汉军都统等上奏称:京师八旗汉军中情愿出旗为民者共1396人,其中有官员身份者达140名,包括现职官员23名。其余为“现食钱粮”的马步兵、拜唐阿,并告休、参革官员,以及闲散(《清高宗实录》卷189,乾隆八年四月戊申)。这个状况出乎乾隆帝的预料,于是他颁布上谕称,准许八旗汉军改归民籍,乃“原指未经出仕及微末之员而言。至于服官既久世受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