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了汉军出旗为民政策实行二十年来,从龙人员子孙除外的防线。从龙人员子孙备受青睐,永在八旗的优越地位动摇了。从龙人员即清入关前编入八旗的人员,本是八旗构成的基础,现在允许他们的子孙出旗为民,无异于动摇基础,这不论对汉军乃至八旗总体来说都是一种重大的变化。此年,又议准:“汉军内六品以下现任官员,并一应候补、候选、告退、革退文武官员,及兵丁闲散人等,有情愿改入民籍者”,呈明报部后可收入民籍(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115,《八旗都统》)。这里虽然有是否“情愿”的一项条件,只不过是官样文章。“一刀切”或“一风吹”的现象势所必然。这对八旗存在之基础不能不构成严重的威胁。所以,此政令推行了二十八年后的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在奏准中又收回成命:“汉军六品以下职官准其为民之例,即行停止。”但同时再次申明,“如有兵丁及闲散人等,情愿改入民籍者,仍照旧例准其为民”(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1115,(《八旗都统》)。亦即八旗汉军出旗为民的进程继续运行。
就在清廷允许八旗汉军出旗为民之令颁布不久,允许包衣的出旗为民令,便随之出现了。这就是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颁布的“定八旗另记档案人为民例”,及允许宗室王公等包衣出旗为民谕(《清高宗实录》卷506,乾隆二十一年二月庚子)。所谓八旗另记档案之人,又称“开户家奴”,简称“开户”,这些人本为八旗异姓贵族、官员以及富显者之奴仆,后以效力年久,允许其脱离本主另立户口,而取得正身旗人之地位者。但他们仍归原主名下,即仍然留在原主佐领下,是被控制在八旗中具有特殊身份地位的奴仆,这是又一种包衣。而宗室王公等包衣其大部分皆为汉姓人。清廷之所以令这些开户家奴及宗室王公等包衣出旗为民,皆因“八旗户口日繁”,“致生计日益艰窘”,“旗人众多,伊等不能遽得钱粮,生计未免艰窘”;而由“王公等养赡,亦恐拮据”。故令其出旗为民,以“听从其便,俾各得为谋”,使之“均得一体谋生”(《清高宗实录》卷506,乾隆二十一年二月庚子)。如此表白分明是向世人昭示:此举乃为诸包衣着想。但不久却出现了有些已出旗为民的包衣,因不适应而又返回故主,重入旗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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