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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特定环境下的产物,产生于满洲崛起之际,与当时的满洲社会形态相适应,带有鲜明的军事奴隶制之特点。其兵源、兵饷、后勤供应,乃至成员及其家属生计等等问题,本来都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清入关前后特别是入关前是其大发展时期。然而当清朝夺取了全国政权,它面对内地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的冲击,诸多方面出现不适应。特别是因清承明制,它不仅已由维系国家存在的根本制度,降低为一种军事制度,而且更面临严重的挑战,出现了其自身难以解决的严重困难。当时越来越严重的八旗生计问题不仅成为八旗制度的危机,也严重影响了清朝的统治。为此清统治者用尽了各种办法,诸如采取提高月饷、补助赈济、代偿欠债、赎回旗地、设养育兵、京旗移垦及出旗为民等等措施,以求解决,以图维系这种制度。然而多为治标,收效甚微,多无济于事,这令清统治者大伤脑筋。惟独令汉军出旗为民这一关系八旗根本的治本之法,尽管这是伤筋动骨之举,但因收效显著,使清统治者在心烦意乱之中,终于看到了保存八旗的希望,所以便不惜有所牺牲,舍其次而留其主,而坚持下来并扩而大之。这些也就是上述一系列出旗为民决策雷厉风行贯彻到底的原因所在。由只分旗民、不分满汉,强调满汉一家,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同属八旗,同为一家兄弟;到辨明满汉,一再制造舆论把满洲汉姓即包衣汉姓视同汉军,并为汉军身份正名,强调其原本汉人,进而令其出旗为民,清统治者可谓煞费苦心。有所留就得有所失,为保存八旗骨干,必须清除八旗侧翼,而八旗汉军乃至包衣汉姓便顺理成章地首当其冲了。从八旗汉军与包衣汉姓的最后遭遇看,八旗制度的衰落趋势已难以阻挡。
【参考文献】
[1]陈国栋.清代内务府包衣三旗人员的分类及其旗下组织——兼论一些有关包衣的问题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