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讲的“一体化”,是相对于“因俗而治”和“分而治之”政策而言的。在统一边疆的过程中,清朝对新疆、蒙古和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实行“因俗而治”、“分而治之”政策,建立了以伯克制度、盟旗制度和政教合一制度为主的多元化管理体制。正是由于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与之相适应的政策的实施,清朝在广阔的西、北边疆地区保持了长期稳定而有效的统治。但是,进入近代以后,由于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剧烈变动,清政府为了确保在边疆地区的统治,抵御外来势力的入侵,不得不改变“因俗而治”的传统政策。就西、北部边疆而言,一体化就是改变新疆、蒙古和西藏等地区多元化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行省体制,以达到“治同内地”的目标。其主要途径是,以移民开垦为先导,广设州县,进而建立行省。19世纪60年代以后,清政府开始放弃和放松对东北、蒙古地区的“封禁”,逐步解除各种“边禁”,鼓励内地汉民移居关外,开垦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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