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把它看成是对西南少数民族一次残酷的武力征服,总是和野蛮的战争,疯狂的屠杀连系在一起。这说出了某些历史现象,但不能全面反映历史的本质。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是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的,而且某些土司的改流,问题的最后解决,也是通过战争方式来完成的。但这只是极少数。就前面所说的六十多个被改流的土司,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手段解决的。如湖广三十多个土司的改流,就基本上没有用兵。就是少数最后通过武力解决问题的地方,也不是一开始就付诸战争,而是在改土归流过程中,或改土归流之后,土司势力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进行顽抗,甚至煽动叛乱,清王朝出兵平定。这个问题颇值得注意,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对雍正改土归流这一事件的评价,也关系到土司的这些反抗斗争和清王朝用兵的性质。所以不能不搞清楚。
雍正年间,清王朝在西南大张旗鼓地进行改土归流时,对土司较大规模的用兵有三次,一次是雍正五年在镇沅,一次是雍正六年在橄榄坝,一次是雍正八年(1730年)在乌蒙、东川、镇雄。为了说明前面所提出的问题,这里有必要多用一点笔墨,将三个地区的改土归流及清王朝用兵的具体经过,分别加以叙述。事情的前因后果清楚了,问题也就不辩自明了。
(一)镇沅
镇沅土府地处滇南,很早以来为傣族聚居区,刀氏世长其民。明设土府,刀氏世袭土知府。清初仍继续任职。雍正四年(1726年)六月,云贵总督鄂尔泰,以土知府到瀚“人本凶诈,性嗜贪*,自威远盐井归公,长怀不法。强占田地,阻挠柴薪,威吓灶户,擅打井兵”[22]为借口,决定先将刀瀚置于法,然后改土归流。并与临元镇总兵杨天纵密商,派游击杨国华前往。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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