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澳葡总督亚马勒疯狂侵占澳门。
《南京条约》签订后不久,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玛利亚二世(Maria Ⅱ)公然擅自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并发布勅令12条,其中:
第一条:澳门城市的港口,包括内港及凼仔和沙沥向所有国家宣布为自由港,允许他们可在这些港口利用、存放及再出口各种货物和经营各种贸易。
第二条:本法令在澳门公布三十天后,进口到上述口岸的所有物品及货物,不论是哪一个国家的,完全免征进口税,……(注: J.R.Morrison:《中国贸易指南》,广东中国陈列室1894年版。)。
为了贯彻此勅令,玛利亚二世于1846年4月21 日任命海军上校亚马勒出任澳门总督。亚马勒抵澳门履新后,狂热地进行侵占澳门和破坏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活动。1846年5月30日,亚马勒宣布在澳门颁布殖民地征税法。公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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