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伊是船主,琉球国太平山岛人,伊等坐驾小海船一只,装载方物,往中山府交纳,事竣,于十年十月二十九日由该处开行。是夜陡遇飓风,漂出大洋,船只倾覆,淹毙同伴三人。伊等六十六人凫水登山,十一月初七日,误入牡丹社生番乡内。初八日,生番将伊等身上衣物剥去,伊等惊避保力庄地方,生番探知,率众围住,上下被杀五十四人,只剩伊等十一人,因躲在土民杨友旺家,始得保全。二十一日,将伊等送至凤山县衙门,转送台湾县安顿,均蒙给有衣食,由台护送来省,现在馆驿等供,由布政使潘蔚造册,详情具奏,声明:牡丹社生番,围杀球夷,应由台湾文武前往查办等情前来。 ”(注: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第1卷,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079—1080页。)京城邸报对此作了转载。
京城刊载琉球漂民受害事件后,时在北京的日本外务少丞柳原前光(因欲修改始订不久的中日修好条规而来),立即将之报告本国外务省。稍后,出使琉球的鹿儿岛县吏奈良幸五郎、伊地知贞馨(壮之丞)也把此事报告县厅。1872年8月31日县参事大山纲良率先作出反应,请求“出师问罪”(注:〔日〕下村富士男编《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4 卷外交编,日本风间书房1962年版,第9—10页。),“但朝议未臻成熟,议论纷纭,以为确定生番是否属于清国版图,实为先决问题,所以没有允准”(注:东亚同文会编《对华回忆录》中译本,胡锡年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8页。)。但是,1873年3月9日,日本政府派遣外务卿副岛种臣,前往中国交换中日修好条规批准书时,天皇则特别授意:“朕闻台湾岛生番,数次屠杀我国人民,若弃之不问,后患何极。今委尔种臣全权,尔种臣当前往伸理,以副朕之保民之意”(注:《对华回忆录》,第24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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