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本据台时期对中国的毒品祸害 |
|
时间:2007-3-10 10:47:48 来源:不详
|
|
|
以*作为对华经济、军事侵略的先导。据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向关东军密报,“帝国货物之向华北*,为帝国之断然手段,其用意在促进华北特殊*体系之成立,而隶属于帝国势力之下。届时政、经、军诸般问题均可依帝国之意而实践解决”[(17)]。于是策动了震惊全球的华北*。除了*进口百货,*出口白银、银元,更致力于建立四通八达的贩毒网络。当时,日本政府称对华*为“特殊贸易”。而对华*贩卖毒品则是这种“特殊贸易”中重要的特殊商品。七七事变后,日军以天津日租界作为制毒、贩毒的基地,向华东、华南的上海、香港等地大肆*贩卖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随着日军侵华步伐的进展,鸦片、吗啡等毒品就象水银泄地,流向中国的每个角落。正如美国代表富勒在国联第21届禁烟会议上的演说,“无论何时,只要日本势力所侵之地,随踵而至者,辄为私贩毒品之现象。”1943年9月21日美国国务院禁烟备忘录也指出:“自1936年以来,全球只有一个国家,其领导人鼓励种植鸦片及制造烟毒以供吸食和其他用途,这个国家就是日本。日军入侵之处,即伴随着鸦片交易。……这些地方公开销售鸦片和提炼物,其机构受到了日本军方的庇护”[(18)]。据日人菊池酉治统计,中国鸦片消费总额年约20多亿元,吗啡及其他*毒品*进口约40吨,金额约合350万元,其中大多是经由日本人*进入中国的[(19)]。日本的毒化政策破坏了中国的禁烟运动,使中国笼罩在毒品的乌烟瘴气之中。这是日本对华鸦片战争的第二次战役。
三、台湾籍民流毒闽南
在侵华中军不遗余力地对华*贩毒的同时,台湾总督府也不甘落后,积极实施以全中国为对象的“以毒攻毒”鸦片政策。早在1916年9月,台湾总督府专卖局长加来佐贺太郎在《支那鸦片制度意见》中就声称,“作为东洋文明主国的日本帝国在对友邦支那的鸦片政策方面,应不惜以文明进步手段给予援助。应当发奋进取……使中国政府仿照我帝国根据渐禁政策所建立的专卖制度以确立他们的政策,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