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割让“香港一岛”——从逼签所谓《川鼻草约》到逼签《南京条约》。
侵华英军带着拟割“□□岛屿”的《对华条约草案》,遵循巴麦尊在“训令中指出的胁迫办法”《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第721页;第305页;第740—741页;第331页;第337页;第750、752、754页。》,首先就于1840年7月攻占定海,作为要挟的本钱。他们到大沽口给清廷递交的《巴麦尊照会》,正式提出签订割地、赔款的条约,声称若不“全允”则“仍必相战不息”。义律与琦善举行大沾会谈时,亦重申不允所求则“开仗”;至于“割让海岛”的地点,虽未明确提出香港,但已表示可在“粤省沿海”选择“一隅”《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第386—387页、第425—426页;第686—687页;第735页;第832页;第813—815页;第773—774、834、1291—1292、1800—1807页;第2054—2055、2262—2263、2277、2305—2307、2317页。》。可见,武力逼签割地条约的火药味一开始就非常浓烈,英舰“开到离京城这样近的地方,收到了效果,清廷的语调改变了”《《中国丛报》十卷二期(1841年2月)。》,答应惩办林则徐,改派琦善赴粤与英方“商讨最后解决办法”。逼签所谓《川鼻草约》的广东谈判,从11月底琦善抵粤后就开始了。谈判开始前,英方代表已拟定一个“暂时解决”的方案:通过“继续军事行动”,以英军撤出定海为条件,取得赔款和获得“广州附近一个岛屿”《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第721页;第305页;第740—741页;第331页;第337页;第750、752、754页。》,即香港岛。所以,谈判开始后,义律就以夺取香港一岛为主要目标,步步进逼,甚至撕毁“停火”协定,以军事进攻和武装占领香港岛等手段,催逼琦善签约。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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