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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系谱向国家场域的蔓延

时间:2007-3-10 10:50:05  来源:不详
,尤霑实惠。来义振只能择极重州县提办加振,此次严作霖到陕已在腊月初,带款无多,人手亦少,其势只可提办加振,专恤重灾,切不可守候义绅义捐,转延误民命。我公饥溺为怀,弟与施、严诸同人无不仰体仁慈,竭尽心力,断无推诿,惟事关民瘼,不敢不据实直陈。[65] 

稍后,盛宣怀除电请军机处将义赈办法加以推广外[66],还把这个意见直接上奏朝廷[67]。正是由于户部率先奏请“必须兼办义赈”,所以朝廷肯定不会对此意见表示异议。 

其实,大约在盛宣怀的上述意见到达陕西之前,已有义赈之外的人士用“义赈”名义开始行动。当时,一部分跟随行在到达西安的京官目睹灾状,便自发筹集资金,仿照义赈办法散放赈济[68]。不过,这批京官所办义赈的规模并不大[69],而且并非唯一带有义赈色彩的举动。当时一位行在中的官员曾对此次赈荒活动的整体情况作一个有趣的归类:“现在赈务,官振义振计之,共有四起:官振是恩赐之四十万两,及前次行在户部奏拨之若干万两,数不清晰,是为官振;又由岑中丞出册劝募,是为官振中之义振;又由行在户部奏请敕下两江督臣,行知严佑翁来此办振,并由吾兄及严小翁、周鼎兄、盛京卿筹款者,是为行在户部之义振;若聪肃、管士修、柯凤孙、马积生君所办者,是为京绅之义振。”[70]按照这种归类,义赈在赈济形式的种类上已是四居其三。另外,就连慈禧太后在恩赐40万两内帑时也明确指出:“该抚(指岑春煊)务当督饬藩司,遴派廉能印委各员并公正绅董,查明灾区轻重,妥议章程,分别核实散放。总期实惠均沾,不得假手吏胥,至滋弊端。”[71]由于这个谕令显然与义赈办法也有很大程度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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