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纷纷呼应,常州光复后刚刚创刊的《新民日报》,第一版即敦促人民剪辫子,废除缠足,改变服饰,严禁鸦片。四川境内所办女学,规定必须"天足女郎"、"天足女孩"方可入学。各地报刊争相刊载揭露缠足之害和颂扬放足的文章,凡有*教育的场所如书社、茶园、读报社、讲演堂,都配合进行宣传,宣传天足的文章还选进小学教科书,一批民众喜闻乐见的歌谣、说唱、戏剧,活跃在舞台上,使放足普及到家家户户。
放足运动到民国时期首先在大城市得到普及,在上海还成为新的时尚,《海上竹枝词》就有这样的诗句:" 学界开通到女流,金丝眼镜自由头。皮鞋黑袜天然足,笑彼金莲最可羞。"据当时人的笔记《东鳞西爪》记载,泰山东岳庙,供奉的娘娘,泥塑金身,三寸金莲,朝拜者多制锦鞋,为娘娘寿。山东实行放足运动,将娘娘小脚换成大脚,"以娘娘实行放足,普告钳制之妇女。"连众人供奉的菩萨都放了足,可见放足已经深入人心。由此可见,在沿海和内地四川等都市妇女大都放弃了缠足,有些地方,天足女郎、天足女孩成为时髦女性的美称,风行一时。
缠足本是封建专制主义王朝的产物,它已随着封建王朝的覆灭,走向了终点,民众时尚的转移,标志了这一时代的终结,这是民国政府移风易俗的重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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