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绵延不绝的余响
民国初年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大的成效,是历经维新、新政、革命运动坚持不懈地除旧布新,广泛传播文明生活观念的结果,推行比较得力的主要是在城市,尤其是开埠较早的沿海大城市,根据1928年《内政公报》户口调查,台湾学者林秋敏统计了4 个特别市的妇女缠足比例,以上海缠足者最少,占女性人口的 0.07%,北平次之占12%,天津28%,武汉31%;又调查4 省的结果是,山西为18%,河北为50% ,察哈尔为53%,湖北为59%,(38) 由此可见上海的绝大多数妇女已告别缠足, 最早接受西方文化洗礼的地区如广州放足也比较顺利。可在内地像湖北缠足者还占多数。在广大的农村和边远地带,现代文明难以传播之地,缠足者当远远高于这一统计,放足运动发展很不平衡。陈友梅《南京政府禁止妇女缠足的努力及其成效》一文,根据1934年云南民政厅在全省的视察报告,可见"有全县皆缠的,有全县皆不缠的,也有境内部颁区域缠而部颁不缠的,还有明确""汉人妇女普遍缠足而夷人则完全赤足未缠""的",一省尚且如此,全国的发展更多反复,有的地方缠缠放放,一波三折,断断续续,长达一个世纪之久。
以云南为例,当局早在1913年就已颁布《云南通省妇女缠足惩罚令》规定15岁以下的妇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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