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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市民社会问题研究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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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4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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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进行剖析,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问题作出回答。据此他从目前众说纷纭的各种市民社会概念中概括出其最主要的内容即“脱离国家直接控制,拥有独立自主权和民主契约规则的民间社团组织”,同时归纳出其基本特征:1.市民社会是脱离国家直接控制和干预的社会自治领域,拥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2.市民社会内部主要靠契约规则,而不是靠传统的血缘、乡缘等亲情关系维持;3.自愿和民主的原则。(注:朱英:关于晚清市民社会研究的思考,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这一结论基本上为史界所认同。
三、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功能及其与国家关系
关于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功能,朱英认为其主要表现为:1.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制衡与对抗的功能,是维护民主*的有效途径;2.在多维向度与国家达成“良性的结构性互动关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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