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之间主要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与强调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近代欧洲市民社会模式有着根本区别。
王笛探讨了公共领域中地方士绅、官僚和国家权力的关系,指出国家和地方官僚在公共领域的扩张中起了重要推动作用,而地方士绅则充分利用国家对发展公共领域的支持扩大社会影响,接管部分国家权力,但双方的冲突仍存在。(注:王笛:晚清长江上游地区公共领域的发展,历史研究1996年第1期。)朱英指出, 市民社会雏形一面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对国家的特殊依赖性,双方保持着较好的良性互动关系,另一面也确实对国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制衡作用。(注:朱英:关于晚清市民社会研究的思考,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马敏亦认为, 晚清市民社会雏形与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既互相依赖,又互相矛盾、磨擦的复杂关系,其中依赖的一面又占据着主导地位。(注: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巨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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