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清代鄂尔多斯地区  雁行
清代鄂尔多斯地区  雁行
清末放垦与鄂尔多斯东南
鄂尔泰
最新热门    
 
鄂尔多斯地区近代移民研究

时间:2007-3-10 10:50:49  来源:不详
拉布坦因“游牧狭窄”,奏请驱逐边外民人(注: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5《疆城》。),清廷命侍郎拉浑“以三十里定界,界内之地民人耕种,每牛一犋,古收取租糜子五斗”(注:张鹏一:《河套图志》,4《屯垦》。)。雍正八年(1730年),“仍以五十里定界,命附近地方官征粮草,十年,鄂尔多斯荒歉,复古情愿招民人越界耕种收租取利者,听其自便。从此,内地民人以口外种地为恒产,古亦资地租为养赡。”(注:潘复:《调查河套报告书》,页219。)

至乾隆时期,出口垦种的人更多,清廷为加强管理,于乾隆八年(1743年)设榆林神木理事同知,“驻札县治,专管古鄂尔多斯六旗伙盘租种事务,词讼有牵涉古者悉由该厅审理,其近边各县民交涉命盗案件,先由各县录供详报,于奉批后申请该厅会同审拟解勘,他如监放兵粮、协捕贼盗,亦有分责”(注:清·卢坤:《秦疆治略》“榆林神木理事厅”条。)。当时,出口垦种的汉人编籍仍隶内地邻近州县,不古入籍定居。可见出口垦种仍被清视为一时的权宜之计。

康雍乾三朝,社会日趋稳定,内地人口不断增长,移民出口的浪潮已成不可遏抑之势。 卢坤说:“民赋性较贪,最爱眼前些小便宜,遇有为难之事,汉民止须送给烟茶布区,以厌其欲,其事即寝。又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