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甲午战争以前清政府的铁路政策 |
|
时间:2007-3-10 10:50:57 来源:不详
|
|
|
吾民,而虑民之群起为难”。(注:刘坤一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4,13页。)第三是与民为难,官府不能为之防护。李鸿章说:“百姓必群起抗争拆毁,官不能治其罪。亦不能责令赔偿,致激民变”。(注:李鸿章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5,13页。)虽然总署说明洋人曾表示自能派人看守,然而沈葆桢驳道:“彼虽曰自能派人看守防御,设其人为百姓所戕,彼能晏然不问乎?设我百姓为其人所戕,我能晏然不问乎?万事皆可从权,民心必不可失”。(注:沈葆桢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3,5页。 )第四是国家刚从社会动乱中稳定下来,中国此时“寇氛未尽肃清,军务省分,险隘未尽解严”,(注:崇厚奏,《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4,19页。)且“内地股匪未靖,伏莽滋多,遇此等惊世骇俗之举,乘机煽动,作梗生端,即外国人之在中国者,亦断不能平安无事”。(注: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1册20页。)
光绪二年十二月(1877年1月), 福建巡抚丁日昌上奏请办台湾铁路,总理衙门的意见是:“举办轮路为经理全台一大关键,尤属目前当务之急。并请饬下丁日昌,审度地势,妥速筹策,务当力为其难,俾安内攘外,均有裨益”。(注:丁日昌奏,《洋务运动》(二),346 页。)光绪五年(1879),奕訢又奏称:“电线铁路各事……应由该督等随时酌度情形,奏明办理”。 (注:《洋务运动》(一), 203页。)这种态度与前面相比,实在令人诧异。 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