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看,坊乡都鄙的行政社区,行之久远,可谓古代中国最为普遍的社区规划形态,而“坊”尤其在中国城市的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然而,“坊”在经历了唐、宋、明的兴盛之后,在清代走入了衰势。这是本文首先要证实的问题。
“坊”,在古代也称“里”,二者并称“里坊”。“里”的含义主要是指居民聚居的地方,所谓“里,居也。”[1]《汉书·食货志》记载曰:“在野曰庐,在邑曰里。”也就是说,在汉代,里是指城市的社区而言,但在名称的使用上,里的概念却并非城市专属。首先,乡里、里閈、里闾等称呼无不与农村相关。其次,我国古代自秦朝始,即在郡县之下设乡、亭、里,至明清时期仍以里社为基层组织的命名,表明“里”的最初意义,主要还在于它曾经是对广大农村按地缘进行社区划分的一种行政措施。
而后,与“里”相应出现了“坊”。“坊”更近于城市化,或者说专就城市而言。就目前所见到的资料而言,有关“坊”的记载,最早见于唐代的文献。如《唐六典》曰:“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旧唐书·食货志》曰:“在邑居者为坊,在田野者为村。”唐人苏鄂在《苏氏演义》中则进一步指明:“坊者,方也,言人所在里为方。方者,正也。”这里不仅说明了“坊”由“里”演变而来的事实,而且指出了“里”何以又称作“坊”的原因,以及“坊”的空间形态,即“坊”是一个正方形或长方形的地域空间。
有关“里坊”的情况,以及“里”与“坊”的关系,明以前无人考证,而清人在地方志中却作了不少的论述。如乾隆《绍兴府志》曰:“在城皆曰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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