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清代北京的城市社区及其变容 |
|
时间:2007-3-10 10:51:13 来源:不详
|
|
|
的划分是管理的需要,而五城之分则是人们从儒家方位观念出发划分城市的习惯方式,所谓“唐麟德殿有三面,故称三殿,亦曰三院。今京都五城,兼中、东、西、南、北而言,盖即此意。”[15] 也就是说,五城即为五方之意、含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五城之下设坊,明代共计三十六坊,中城曰:南薰坊、澄清坊、明照坊、保大坊、仁寿坊、大时雍坊、小时雍坊、安福坊、积庆坊。东城曰:明时坊、黄华坊、思城坊、南居贤坊、北居贤坊。西城曰:阜财坊、咸宜坊、鸣玉坊、日中坊、金城坊、朝天坊、河漕西坊。南城曰:正东坊、正西坊、正南坊、崇北坊、崇南坊、宣北坊、宣南坊、白纸坊。北城曰:教忠坊、崇教坊、昭回坊、灵椿坊、金台坊、日忠坊、发祥坊”。[16] 连附县宛平亦设坊。而且,北京的坊铺分布也系根据商业民居多少而不等,所谓“每坊铺舍多寡,视廛居有差。”[17] 如内城西城之阜财坊,在“宣武门里,顺城墙往西,过象房桥,安仁草场,至都城西南角”,其下“四牌二十铺”。南城正东坊,自“正阳门外东河沿,至崇文门外西河沿”,辖“八牌四十铺。”[18] 表现出,明代的北京城,“城内地方以坊为纲”的行政区划特征。
从表面看,“清承明制”也适用于清人在京城布局及管理上对明制的接纳。确切说,清朝也像明朝一样,在京城设立司坊,即坊上有“司”,所谓“司”即五城之“司”,也称“司坊司”,“司”下设坊。但是,清代的坊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作用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首先是从清人对五城划分的改变开始的。换言之,清朝虽然仍以五城规划城区,只是分法与明朝不同。根据明人张爵的《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记载;明代的中城在正阳门里,皇城两边;东城在崇文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