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教学、补助、考绩各方面,均逐条详细制订,并规定改良私塾为省内各县教育中心工作之一。同时要求各地县对于塾师积极举行登记及训练,并随时核定以促进塾师的进修。[3](p.18)凡私塾改良合格者,将自行改为小学或代用小学。至1936年,江苏省各县私塾总数24000余所,已改良者6905所,占26%强,已进修的塾师比例与私塾数相同。[4](p.112)但改良工作并未最后完成,教育当局仍旧感到“社会认识不清,塾师本身之愚昧,教育力量之单薄,故困难丛生”。[4](p.124)
此间镇江已经成为江苏省省会,县政当局遵照省政府的私塾改良方针,进一步深化改革,在调查登记私塾、塾师的基础上,健全“私塾改良研究会”组织。1933年4月举行改良私塾宣传周,称以往的改良章程仅是一种具文,现阶段的改良是“积极的、善意的、不是恶意的,是指导塾师,不是苛待塾师,完全是为儿童前途着想而实施的”。同年镇江县政府责成县教育局拟订《改良私塾进行程序》,比较切实地推进改良工作,私塾数量一度有所下降。据《江苏教育概览》统计:1933年县内共有私塾291所,在塾学生8700人,时官方已把私塾视作“义务别动队”。[1](p.17)直到抗战前,对私塾的改良政策基本未变。
抗战期间,镇江沦陷,教育凋敝,汪伪政府虽要求私塾继续改良,但毫无积极意义,改良被迫中断。抗战结束后,私塾改良重新开始,由于时局变化,无明显效果。1949年镇江解放后,人民政府开始逐步改造私塾,于50年代私塾彻底消失。
四
通过对镇江私塾改良三个过程的考察,首先需要肯定的是私塾作为旧的教育体制经过改良,将潜在的民间办学能力挖掘出来,发挥了新的作用,适应了社会的需求,体现了独特的价值。其优点可以总结为:普及了教育,提高了教学质量,减轻了政府办学的压力。但是它也从反面揭示了在中国创办近代教育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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