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些婚姻仪式的社会学意义、经济交往关系来确定其分区的指标,因此可将婚姻的整个缔结过程分为缔约程序、迎娶仪式和礼后习俗三大部分[1]
一
根据清代陕西婚俗的组合特征,可将陕西全境分为三个区域,即关中区、陕北区及陕南区。下面即将此三大婚俗区的特点依次做一描述。
1.关中婚俗区
这一地区以关中平原为主体,包括同州府、凤翔府、乾州、bīn@①州全境及西安府除南山中的孝义厅、宁陕厅以外的属县。这一地区婚姻仪式的特点是:缔约不用庚贴,迎娶时新郎不亲迎新妇。另外,这一地区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婚礼上新娘虽施以浓妆,但以白布装饰头部,具有尚白的特征。该区婚俗内部差异很小,一致性较强。缔约时不用庚贴,只以媒人作为缔姻的主要凭证,这在关中地区各县志中都有明确的记载,如乾隆《临潼县志》中载:“村屯民庶,问名、纳采,不用庚贴,惟用亲友为冰人。”这一特征在该区非常普遍,以致民国《华阴县续志》中载“男女庚甲,久不通之吉柬。近岁有悔婚姻者,构讼于官,邑宰素悉习俗,据媒庭断,而府宪以无庚贴为凭,遽然判离”。既然邑宰熟悉习俗,断案时不以有无庚贴为依据,而仅以媒人作为凭据,可见缔结婚约时不用庚贴在整个关中地区已习以为常了。关中地区的迎娶仪式非常规范,光绪《新续渭南县志》中即载“亲迎,入门拜祖先,合卺。新郎妇盛服饰,转筵。”另外,在婚筵上“妇人虽浓妆,亦必以白布饰其首”(雍正《陕西通志》卷45)[2],这是关中地区婚礼习俗中的特别之处。
礼后习俗的内容与时间安排,关中各地基本相同:迎娶后“三日,新妇拜大小,下厨。十日,婿备礼回门。”光绪《新续渭南县志》也有新娘不亲自下厨,而是“(迎娶)三日,女之父母亲属俱载酒肴,为新妇馈食。”(乾隆《陇州续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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