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夏晓虹重构晚清图景
夏晓虹重构晚清图景
最新热门    
 
张晓虹历史地理研究 清代陕西婚俗地域分布的初步研究

时间:2007-3-10 10:53:13  来源:不详

    2.陕北婚俗区

    即黄土高原地区,包括fū@②州、延安府、绥德州和榆林府。这里的婚俗具有明显的边区特色,不但存在着一些独特的迎娶习俗,而且区域内部,亦有一定的差异。

    陕北婚俗区最主要的特点是缔约习俗中强调经济交往关系:或具有强烈的买卖婚姻色彩,或通过媒人议定婚姻之后,男家便开始对女家进行一定的经济酬偿。明确记载有买卖婚姻的是沿长城一带,据光绪《靖边志稿》载,由于“地荒人稀,土民多占绝产,然力不能垦,东路客民携眷迁居,并有以女易地者。”有些地区虽不是这种明显的买卖婚姻,但是在婚前仍须以多种形式对女家进行酬偿。民国《横山县志》称,婚姻议定后,“男家遣媒送酒盈樽,以枣为塞,俗呼‘定婚’。嗣彼此诹吉,男家赠以簪环首饰,为‘戴耳锤’。迨标梅期迫,男家备财礼若干,暨剑珥、脂粉、布匹、羔礼送之女家,名为‘纳采’,俗唤‘戴采礼’。男家迎期择定,请冰备贴诣女家告以月日,名曰‘商话’。……迎娶之前,男家遣房头、冰人携新妇衣衾、首饰、化妆等品至女家,为‘送衣裳’”。由上述所载之程序,可以窥见陕北高原地区人们对缔约习俗的重视程度。

    此外,该区还有一种习俗,名曰“喜头”(也称“先容”)。乾隆《宜川县志》称:迎娶前一日,“男女外家各馈仪物,厚薄不等,谓之‘洗头’”。民国《安塞县志》亦载“外家、至戚各请男女,谓之‘喜头’。”此处“喜头”与“洗头”谐音,显然是为讨口彩而有意写作“喜”字。至于迎娶仪式与礼后习俗,陕北地区相对简略。只是迎娶仪式中有一些地域色彩极浓的习俗需在此提及:一是“背圪垴”,这种习俗是新妇抵达婿家后,由迎娶妇将新妇扶上炕,背朝吉方坐一夜,灯火彻夜不熄[4];再是唱《拉枣歌》,即在婚礼上有位歌手,手持一根挂满果食的枣木棍,高声吟唱赞歌[5]。

    依据陕北婚俗区迎娶仪式上存在的地域差异,可再细分为三个婚俗亚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