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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亮清末江苏乡土志的编纂与乡土史地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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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3:5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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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这批乡土志对于这个历史时期的地方史研究尤显重要;对于研究该阶段小学教育,乡土志更是不容忽视的内容。本文就乡土志产生的历史背景作一回顾,并以江苏省为中心,对该地区乡土志编纂情况,以及本地区乡土史地教育的特色作一简单介绍。
一、清末以来的小学教育改革和《乡土志例目》
光绪27年(1901年)1月底,清政府在军政、财政、教育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废科举、立学部、兴学堂等措施陆续出台。翌年(壬演1902年)7月,《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颁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试行现代意义的全民小学义务教育。“史学”、“舆地”是小学阶段规定必修的两门课程,具体要求:初等小学第二学年“舆地”讲“本乡各境、本县各境”;第三学年“舆地”讲“本府各境”。虽然这时还没有明确提出“乡土史地教育”的概念,但“本乡各境、本县各境”,实际已经把乡土史地课程纳入教学内容。光绪29年(癸卯1903年)11月,新出台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对小学乡土史地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历史,……尤当先讲乡土历史,……令人敬师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地理,……尤当先讲乡土有关系之地理,以养成其爱乡土之心”。具体规定:一、二年级历史课学习“乡土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实”;地理课学习“乡土之道里、建置,附近之山水,次及于本地先贤之祠庙遗迹等类”。三年级历史课学习“历朝年代国号,圣主贤君之大事”。地理课学习“本县、本府、本省之地理、山水,中国地理之大概”。为培养儿童的忠君爱国思想,乡土史地教育贯穿于小学一至三年级全过程。它被提到如此高的地位,既是晚清政府学习西方教育体制的结果,是加强清廷统治的内在需要,更是面对外侮,朝野一致的爱国主义要求(注:相关内容参阅邹振环:《晚清西方地理学在中国》,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郭双林:《西潮激荡下的晚清地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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