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陈。”(注:《商务官报》3册8期。)这条史料不仅标题中绅商单指之意明显,就文意而言,单指性也是很明显的。
另两条单指性实例,一是《时报》1905年8月15日的一则报道谓:“(安徽)青阳县绅商某,赴省具禀抚辕,称有矿师在该县乌株岭探得矿座甚旺……”(注:这条材料谢放论文注释里也有引用。);一是《全浙公报》1909年7月6日有一则告白《旁观者代报不平》,该告白作者落款即为“绅商吕国庆谨启”(注:这条材料承蒙浙江大学*学系讲师、在职博士生冯筱才先生提供,甚为感谢。)。这两条可以说是确切无疑地将“绅商”之名直接冠于一人身上的铁证,尤其后一条资料系自称“绅商”,证明单指性的绅商“混合词”是的确存在的。
进而言之,如果仔细推敲的话,谢放教授文中对某些较为明显的“单指性”绅商例证的质疑,其实是可以冰释的。
例一,天津商会档案《天津府凌守复陈商务公所情形禀并批》:“并委绅商宁世福、么联元、卞煜光、王贤宾等为公所董事”(注:《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上,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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