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县“饮食无贫富,多好饮酒,款客肴馔,务丰一席,所费动至五六千三四千不等。常日市市厘往来,恒有醺然者,不必岁时伏腊,即偶尔小聚,亦必尽醉,呼拳拇战,声达街衢,以兹三里之城,酒馆林立”(注:光绪《永城县志》卷13,《俗产志》。)。
吃之外,农家衣被材料的支出不大。我们已经知道,农家平均岁用土布5匹左右,或自织,或买于集市。除蔽体御寒外, 农家对衣被所求甚低。如直隶望都县,“居民率衣土布,自织自用,只取其蔽体御寒,不求华美。寻常衣服,棉改袷,袷改单,敝而后已,虽褴褛之衣,万作鞋屦之用,不肯轻于一掷”(注:民国《望都县志》卷10,《风土志》。)。山西孝义县,“乡民则布絮缕缕,终岁不制衣者十室而九”(注:乾隆《孝义县志》第4册,《物产民俗志》。)。五台县, “衣用直隶平山所产坚厚之布,农人夏一袷,冬一袄一裤,商贾隆冬走山谷,布袄之外,袭老羊皮马褂,士类一棉布袍,一棉马褂,无衣袭衣帛者”(注:同治《五台新志》卷2,《风俗志》。)。
二、灾荒年的生活消费
华北的自然灾害与这里的生态环境有决定关系。本区降雨各季分布不均,春季多大风,初春和晚秋常有寒潮经过等,生态环境的上述特点使本区的自然灾害以水灾、旱灾为最多,危害也最大;其次是风灾、霜灾、苞灾、虫灾、地震、时疫等。据统计,清前期,顺、康、雍、乾、嘉五朝全国18直省总计发生各种自然灾害2,524 次(注:陈振汉等编:《清实录经济史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分册,第693~706页。)。据笔者计算,在以上灾害统计数中,华北4省为780次, 占全国自然灾害总数的31%。在华北各省,直隶303次,河南147次,山东184次,山西146次,各占本区自然灾害总数的39%、19%、24%、19%。李向军的统计从顺治元年到道光19年(1839),全国共发生各类自然灾害28,938次,其中直隶5,273次,山东4,203次,河南1,831次, 山西949次,共计12,256次,占42 %强(注: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第214、16~17页。)。 可见华北是全国自然灾害的频发区,而区内又以直隶与山东的灾害为多。再从灾害的种类看,水旱灾害发生最多。在陈书统计的780次自然灾害中,水灾316次,旱灾174次,占本区这一时期自然灾害总数的63%, 其中水灾占41%,旱灾占22%,水灾的发生频率高于旱灾。李向军的研究证实水旱灾害的比例更高。在华北12,256次自然灾害中,水灾为6,784 次, 旱灾为 3,977次,分别占区内灾害总数的55.4%和32.4%,两者合计高达87.8%(注:李向军:《清代荒政研究》,第214、19页。)。应该说, 水旱灾害是导致华北灾荒年的最主要原因。而且,由于人口的增加与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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