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政府派出机构的驻地,往往是距离城市较远的市镇,尤其是那些地居两省、几府之交的重镇,但也不尽然。在总督、巡抚中请派驻机构的奏折,及政府批示中;或在各地已经派驻了机构的市镇中,并不都是跨省、府、州、县的市镇,如:张兰镇、吴城镇、樊城镇、佛山镇等等(还可举出许多大镇)都是府问知驻镇,而这些市镇中没有一个是跨省、府的;山西汾州府青龙镇虽然横跨永宁、宁乡二县,旧设巡检,乾隆三十三年反而将巡检撤销,改设柳林镇了。〔152〕这种例子在各地也有不少,可见,对市镇派驻机构,与市镇地域是否跨省、府、县并元必然联系。从前述的事例中也可以看出,政府是否对市镇派驻机构,关键视市镇经济繁荣程度而定。巡抚在奏请新设,移设,改变机构等级的奏折中,都说明了设置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各地市镇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增加,打架斗殴,展出不穷;流动商人增加,在交易中,坑、蒙、拐、骗,牙行拖欠商款等经济纠纷时起;富商增多,偷盗抢劫钱物,层见叠出,诸如此类的诉讼案件大量增加,混乱的社会治安需要治理,为了稳定各地的社会治安;为了保证国家税收;也为了商品交易有序而正常地进行,故政府派驻机构和官员,对市镇及周田地区进行管理。
就清代前期全国市镇的总体情况来说,派驻机构和官员的市镇并不占多数,大凡商业兴盛,商贾辐辏,居民众多的市镇,才派驻机构和官员进行管理。有些地方虽然名称不叫市镇,但政府派驻了机构和官员,也应当是市镇。这类事例很多,如:广西泗城府西林县“潞城地方尤为滇黔人粤要道,商贾往来,土苗丛集”,设有巡检署。浔州府穆乐墟“系附近居民交易要地,”也没有巡检署。山东登州府姜山集“民居众多,为登属商旅通衢,”设有县丞署。〔153〕湖南靖州会同县“洪江集市系州属之总岸”,“上通滇、黔、粤、蜀,下达荆扬,舟楫往来,商贾辐辏,百物共集,洵边邑之货薮四达之通衢也。”康熙年间,将若江镇巡检司移此。在县志中称其为镇。〔154〕贵州独山州“龙场为诸场市之冠,每场萃四方万余人,三日乃已。食货估客如云。州牧守备各率其属临场宣讲圣谕,一以开示军民,一以坐镇喧嚣。其附近各场,如:三脚则设州丞,鸡场、下司、三棒、巴开各场设营汛,暨各土司场市,均资弹压。”〔155〕这些没有市镇名称,而派驻机构和官员的地方,可能都是从村、店、集、场、墟上升的新市镇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