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完全同步。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一种表现,但不能等同于经济发展。
从商品经济的推动力看封建地主制下商品经济的繁荣及其局限
我同意“需求”对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但认为不必把“需求”和生产对立起来。“需求”似乎与生产无关,实际上是和生产关系、经济制度分不开的。我曾封建地主制下农民、地主和国家的不同市场角色,这三大块经济所产生的不同消费需求共同推动了封建地主制下商品经济的发展,其中,地主阶级的消费需求是最主要的动力。方行先生也认为中国整个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由三个主要的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所拉动,但不同时期起主导作用的因素不同。秦汉到唐代中叶的主导因素是封建国家的赋税,唐中叶以后的主导因素是地主的消费,到了明清,封建国家的赋税和地主地租仍在起作用,但人民的消费拉动商品经济的作用开始显露了。这些观点我基本上是同意的,但中唐以前不宜过于强调了国家贡赋的作用,明清时期不宜过于强调了一般老百姓消费需求的作用。实际上封建地主制下商品经济的“繁荣”始终是以地主的消费需求为主要推动力的。而中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之所以不能突破封建制度的樊篱,症结恰恰也在这里。真是“成也箫何,败也箫何”。我们知道,中国封建地主制主要实行分散出租的制度,地租率相当高,但地主一般不直接经营,这些巨量的地租除了购置田产外,主要用于生活消费,这种消费需求造就了相当大的市场,但却不能推动新的社会形态的诞生。因为在高额地租赋税下的直接生产者大多数处于贫困状态,难以进行扩大再生产。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庞作恒为首的一些学者强调劳动者力量的发展对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为了衡量劳动者力量的发展,在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之外,又提出了封建社会农民的净余率的概念。所谓净余率就是农民收支相抵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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