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3.4万余两,以入抵出,不敷银87.5万余两[42]。末年时,虽收入有所增加,但除去各省留支以后仅余1960万两,以之开支军费就已有400万两左右的缺口,加上其他经费,入不敷出的赤字就更大了[43]。
康熙初年,军事征服基本完成,但是吴、尚、耿三藩拥兵割据云、贵、粤、闽数省,“岁需二千余万,近省挽输不给,一切仰诸江南,绌则连章入告,既赢不复请稽核,天下财赋,半耗于三藩”[44]。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的财政仍然相当支绌。及至三藩叛后,一方面中央收数骤绌,另一方面因平叛而军费浩繁,局面就更加严峻。关于这一时期的收支情况没有确实纪录,但是清朝大开捐例,就是从平三藩筹饷开始的。又这期间改折漕贡、裁节冗费、稽查漏赋、量增盐课杂税、裁俸停工等等,种种筹款措施不一而足,从中也足见其时财政形势的艰窘。
(二)康熙中至乾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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