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大规模的反帝斗争——义和团运动。
通过几年的处理教案,使李秉衡悟出了一些见解。这点,在他1896年8月3日给总理衙门的一个奏折中明确表达出来。他说,“教案”所以连连发生,是因为“平日教民欺压平民,教士袒护教民,积怨太深,遂至一发而不可制”;他进一步分析事情的根源说:“自西教传入中国,习其教者率皆无业莠民,借洋教为护符,包揽词讼,凌轹乡里,又或犯案惧罪,借为捕逃之薮,而教士则倚为心腹,恃作爪牙;凡遇民教控案到官,教士必为间说,甚已多方恫喝;地方官恐以开衅取戾,每多迁就了结,曲直未能胥得其平,平民饮恨吞声,教民愈志得意满。久之,民气遏抑太甚,积不能忍,以为官府不足恃,惟私斗尚可泄甚忿。于是有聚众寻衅,焚拆教堂之事,虽至身罹法网,罪应骈诛,而不暇恤。是愚民敢于为乱,不啻教民有以驱之也。”他向清政府提出:“嗣后遇有民教案件,由地方官秉公讯断,教士毋许干预”。
由此可见,李秉衡在处理教案过程中,认识到了以下几点:第一,人民反抗教会的活动,“非欲为乱”;第二,“教案”之曲直,是“教民欺压平民,教士袒护教民”所至;第三,其根源在于“西教传入中国”。李秉衡的这些认识,绝非偶然,它反映了在帝国主义侵略面前,民族矛盾日趋压倒阶级矛盾。在国难当头之时,人民群众斗争矛头的主流向反抗外来侵略转化了去;而地主阶级营垒中的部分人士对人民群众的斗争,也开始有了新的认识,从而开始有了共同反抗侵略的可能。
1897年11月1日,山东曹州巨野教案发生,德国传教士一人被杀,一人失踪。德国驻华公使海靖压迫清政府“严惩滋事之人”。清廷饬令李秉衡办理此案。李秉衡也立即作出处理:逮捕并杀死肇事者二名,*多人。教案本身属于一般抢劫案,而归根结底,仍因为传教士欺压中国人民,人民进行的正义反抗。然而,久已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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