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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权主义试探

时间:2007-3-10 11:00:48  来源:不详
恰相反,《曹县义和团团规》便规定:“毋犯朝廷法,灭洋人,杀赃官。”在这里,就是一面要维护皇权,一面又要反对贪官。文献中关于义和团“与官为难”(《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他们“聚众而抗官,传单一出,千人立聚,兵刃森列,俨同敌国”(劳乃宣:《义和拳教门源流考书后》。),在许多地方造成一种“纪纲法度,荡然无存”(劳乃宣:《义和拳教门源流考书后》。)的局面,对清朝封建统治不能不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不仅如此,义和团在反对贪官的同时,也反对地主。不过,他们主要是反对信洋教的地主,即所谓“附教有余之家”(《郯城县禀沂州夹单》。)。如:“清平境内有左、王两族最盛,而富于资,田产尤多,钱漕征额为一县之半,顾两家豪横特甚,而又崇天主教,每借势挟制官长,欺压邻里,乡民有向借贷者,升出斗入,率以为常,乡民恒衔之。每值征漕时,两家所缴之数恒不及半,官以其奉教也,亦无奈之何。”(《西巡大事本末记》卷2)这种事例并不是个别的。另有些教民属于地痞、无赖或破落户之类,虽然不尽是地主,但“恃教士之势,借教士之财,高抬粮价,囤积居奇”(《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对农民进行剥削,其残酷性和信教地主并无二致,故亦在义和团的打击对象之列。在斗争的初期,义和团提出“打富济贫”(《山东省志资料》1960年第4期,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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