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否在地方上具有声望、权势;(3)是否是离任在野官僚。笔者认为,从历史文献看,严格身份意义上的绅士应当是绅与士的合称,前者包括现任官、请假官、退任官、进士等有职官身份的人,后者包括举人、贡生、监生、生员等有功名身份而未出仕的人。这一定义被当前汉学界主要绅士研究论著所采用[?],在学术界影响最大。
绅士形成于何时?史学界也存有异议。一些学者认为起源于汉代,一些学者认为形成于唐宋,但多数学者认为,作为一个有稳定的制度来源、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社会阶层,绅士形成于明代中期[?]。日本学者认为,在绅士形成过程中,有如下两种因素起了重要作用:一是里甲制的崩溃。明代后期,由于货币经济、商品生产的发展,“小农经济日益自立化”,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落共同体逐渐形成,而由国家编制的乡村统治机构里甲制度却趋于解体,于是昔日的形势户、粮长层土地所有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由乡绅操纵的大土地所有制“填补了由于前地主的倒台而留下的真空”。二是科举制的改革。在宋代,只有进士身份是终身的,举人只有一次参加会试的资格。到了明代,不仅举人实行终身制,就连生员也享有此项殊荣。他们和现职、请假、退职的各种官僚一样,都享有免除徭役的特权。到明末16世纪以后,这些人在地方上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形成了所谓“乡绅”阶层。[?]
日本明清绅士研究的兴起,主要基于如下动因:
首先,从*史角度看,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绅士势力的崛起。无论在对外战争中,还是在国内战争中,绅士均发挥出了超乎寻常的社会功能,尤其是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绅士帮助甚或代替清政府平定了“叛乱”,在辛亥革命中绅士也是重要的参与者。[?]那么,如何来评价、认识这一历史异动现象呢?有必要追本溯源,全面考察绅士阶层的形成、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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