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老绅士研究》[?]一书问世。作者认为,“绅士”这一术语虽在明清时期才普遍使用,但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几乎同中国官僚体制一样古老,其起源可追溯到汉代。长期以来,不少日本学者受西方史学理论的影响,以所谓中国“国家与社会分离”理论来解析中国传统国家与社会的特质,认为在古代中国,由于以官僚体制为载体的国家权力不能有效地延伸到广大基层社会,国家与社会便呈现相互分离的态势,各自按照自己的模式运行,尽管王朝不断更迭,但社会却在同一模式中延续,几乎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因此,中国的国家、社会具有如下特征:国家是一个有历史的、动态的、儒教的、文人的、剥削者的世界,而社会则是一个没有历史的、静态的、道教的、文盲的、被剥削者的世界。[?]依据这一理论,根岸佶对绅士的社会性格作了如下概述: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分离的格局下,广大基层社会出现国家权力的“空缺”,绅士成为基层社会的领导者。它既是“指导、统率民众的阶层”,又是“民间自治团体的代表”,在实践中不但承担着“维持治安、确保民食、排难解纷、劝善举业、移风易俗”等多种社会职能,而且充当了国家(官僚)与社会(民众)联系的纽带,补充了官僚体制的不足。
与此同时,佐野学的《清朝社会史》出版[?]。在该书中,他力图用三条“法则”来解析清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绅士的社会性格。第一条法则是“国家与社会游离法则”,认为中国国家与社会处于游离状态;第二条法则是“中间社会团体优越法则”,认为由于国家只对收取租税与维持治安寄予关心,民众便不得不将其生活寄托于宗族、家族、村落、行会等中间社会层,这些中间社会层由此处于支配地位;第三条法则是“阶级相互疏隔法则”,认为从战国末期,中国社会阶级发生裂变,形成独占国家机关的官僚群和不分享*权力的半奴隶性质的农民群两大阶级。随着时代的发展,前者衍生出官僚、贵族、地主、豪绅等社会阶层,后者衍生出农民、家庭奴隶、不自由手工业者、城市贫民等社会阶层。前者将国家视为私有财产,后者对国家的命运漠不关心,二者相互疏远、相互隔绝,按各自的方式生活。很明显,这三条法则是对中国国家、社会分离论的变相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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