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根据遗址出土的陶器并结合遗迹单元,大致可以分为连续的两个阶段,约当于浙北平原的马家浜文化晚期-崧泽文化早中期,距今约5600-6000年。其中:
第一阶段以H5和H18单元为代表,有夹砂陶釜、外红里黑泥质陶豆、支座、罐等,一些釜、罐外壁有灰白色或红色“陶衣”。
第二阶段以红烧土遗迹B和SD14单元为代表。如红烧土遗迹B出土的铲形足鼎;夹杂于SD14石堆中的夹砂鱼鳍形鼎足、夹砂柱形鼎(盉)足、泥质凸棱形豆柄和刻槽盆等。
遗址清理出土了大量与玉石器制造有关的遗物和遗迹,遗迹主要有红烧土遗迹(灶)、石堆(SD)、灰坑、墓葬、房址等。
红烧土遗迹共四处。三处呈簸箕形,内壁留有灰白色的烧结面。如红烧土遗迹D,烧结面的边壁厚达7厘米,包含陶支座残片以及少量的烧骨残骸;红烧土遗迹C有火膛口、出烟道等复杂结构,已整体起取准备进行室内剥剔。
石(片)堆遗迹,简称“S(P)D”,指石片、磨石、断块、砾石和残件、半成品等遗物分布甚为集中的遗迹,共二十四处,堆积情况较为复杂。
如SD24,交错相叠的废弃石片中夹杂着大小不一的相当数量磨石,分布长达450、宽30-100厘米不等,堆积厚度约20厘米;如SD14,清理了上下密集分布的三层石堆,清理各类编号标本3696件。石堆下另开口坑状遗迹八处,坑内出土了数量丰富的砾石、半成品和加工工具。
SD16较为特殊,平面开口为长方形,距坑口20厘米处的灰坑中部发现另有一直径约90、深达55厘米的坑,底部出土了石砧、磨石等,两侧还各有深约9-12厘米的柱痕。
灰坑共五十九座,遗物丰富,三处灰坑底部的一侧发现柱痕,应该与玉石制造活动有关。如H30,平面开口近方形,坑内出土石片、坯料、石砧、砾石以及红烧土块等,坑底一角有一50厘米深柱痕;又如H38,平面呈圆角长方形,出土坯件、磨石等各类标本146件。
新石器时代[注: 新石器时代(Neolithic Period)指以使用磨制石器为标志的人类物质文化发展阶段。年代大约从1万年前开始,结束时间从距今5000多年至2000多年不等。]墓葬共十座,均竖穴土坑,出土有玦、管、锛和釜、豆陶器组合,其中M4和M5出土了透闪石软玉材质的玦和璜形管。
房址F1位于发掘区东南,由呈半环状的15个柱坑和柱痕组成,坐西朝东,南北跨度近6米,东西进深约5米,柱痕最深如D2,达65厘米,柱坑D13等底部还铺垫有砾石。
遗物主要与玉石器制造相关,如人工搬运的砾石和原料、半成品和残件、磨石和砺石、石砧和石锤、研磨器、海量的废弃石片等等,标本逾2万件。
玉石器制造可以分为石器和玉器两大系统,两者遗物伴生共出。其中石器以锛的制造为主,少量斧、钺、刀等,锛均弧背,材质主要是泥岩和页岩,遗址出土了巨量的打制、琢打过程中产生的石片和碎屑,但残件和半成品数量不多,成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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