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权力,是通过国家政权发生的政治权力关系。]的人也必然会失去权力。”
不显示能力、不要争功居傲
我们了解了“无为”的含义,便知道了“无为”决不是不干任何事情的无所作为,而是要“为”,要按自然规律去“为”,去干事。对于统治者而言,“无为”是劝诫,劝诫他们不要肆意妄为,要在发布政令时首先考虑老百姓的利益,但决不是劝诫统治者任何事情都不干。那么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无为”又有什么样的特殊含义呢?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的最后一句话最明白:“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在这里老子言简意赅地告诉了我们圣人的做人之道。老子明确提出了“为”,就是说,圣人也要“为”,也要干事情,不是无所作为,只是要干的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事情罢了。老子思想的深刻之处在于“为而不争”,就是“干了事情不争着表现自己的能力,不争抢功劳”。“为而不争”可以看成是一种胸怀,也可以看成是一种道德,但我更愿意看成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极为高明的智慧。这就使老子“无为”的思想升华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不仅仅是指行为不违背自然规律,而且是按自然规律去行为之后,有了结果,不争功居傲。
老子“为而不争”的智慧,在《道德经》中用不同的语言论述了很多次,显然是在提醒人们:蕴涵在“无为”中的这一智慧是十分重要的,切切不可以忽视。
在《道德经》开篇第二章就有样的话:“为而弗(音:fú)恃,功成而弗居。”意思是说:“扶助万物尽了力,但不要自恃己能;功业成就了,但不要居功自傲。”老子在这里的“为”和“功成”,都是在让人们干事情,而且要干到功业有成,决不是让人们无所作为。但老子强调的是,干事情和追求功业有成,必须符合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这个规律就是“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按着这个规律去做事,就不会招人妒忌,就不会脱离群众,就会得人心。反之,我们身边如果有一个干了一点事就自吹自擂,说自己多有能力,说自己功劳有多大,这样的人我们能不反感、不讨厌他吗?在《道德经》后面的章节中,又三次出现了“为而不恃”,老子是在反复提醒人们:“做了事情不要显示自己的能力,不要恃能居功。”这是人们必须遵循的一个自然规律。有一个大家熟悉的成语—“功成身退”,也出自《道德经》。老子说:“功成身退,天之道也。”意思是说:“功业成就了,适时退下来,不再身居其位,这才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老子把“功成身退”不是当成策略,更不是当作权宜之计,而是认定为自然规律的“天之道”,不能不说老子的思想是极其深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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