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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评论明代君臣:文官罪无可恕 宦官情有可原(图)

时间:2009-10-13 17:31:40  来源:网易
为崇祯殉国也只因一念“恐受辱于贼”。在他看来,崇祯的自杀是对明朝社稷的不负责任,并以“宋高宗不雪父仇”为题专门撰文告诫后世子孙切不可因名忘身,致使国家一败涂地,不可收拾。

    这些末世君主在康熙眼中是明朝的罪人,不能与其祖宗同享血食。他曾就明朝诸帝入祀历代帝王庙一事,特谕:“万历、泰昌、天启实不应入崇祀之内”。明朝君主这两类截然不同的形象清晰地显示出康熙在评论明朝政治得失时所采用的颂扬与批判的双重话语。将其置于清初这一特殊的政治环境中考虑,我们不难体会到它所包含的意蕴。推崇明初诸帝,既是康熙尊重汉人礼仪秩序的最好表达,也是在向汉人宣示大清是继明朝之后的唯一正统;而对明末皇帝的批判,则无异于向汉人指明明朝的亡国是咎由自取的结果。可知,在这套一褒一贬的双重话语中,康熙帝不仅将明亡归咎于“明太祖子孙没有锲而不舍、义无反顾地沿着祖训指明的强化皇权、躬理万机的方向走下去”,而且以此作为自己建构清朝统治合法性与正当性的重要策略。

    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对崇祯评价的独特性。在屡屡讥讽崇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阿保之手,不知人情物理”的同时,又极力为其辩诬“有明天下,皆坏于万历、泰昌、天启三朝。愍帝即位,未尝不励精图治,而所值事势,无可如何。明之亡,非愍帝之咎也。”认为“愍帝不应与亡国之君同论”。康熙之所以如此评价崇祯绝非出于对他的厚爱,实有其特殊的政治意图。无疑,崇祯的勤政有别于历代亡国之君,但对康熙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凸显崇祯励精图治的政治形象,则能将明亡的罪责诿诸明末官僚,可以义正词严地指责明亡“皆由其臣子背公徇私,私处言路者,变易是非,淆乱可否”所致,作为自己整肃官僚,强化皇权的重要理由。

    (二)明朝官僚的形象

    在康熙眼中,明朝官僚的形象没有其皇帝那么丰富与生动。康熙对明初功臣的评论甚少,唯有六十一年(1722)提过:“明之徐达不过一草莽武夫,刘基系元之进士,遭遇成功,遂以元勋配享耳。”但这足以表明康熙对明初功臣的态度,也彰显了他的帝王立场,即臣僚即使有盖世的功勋也不能超越皇权的伟大。对明末官僚,康熙评价稍多,但他们的形象较之明末诸帝更为丑陋。

    1·不容宽恕的文官

    结党营私是康熙眼中明末文官的最大特征。二十三年(1684),康熙谕曰:“万历以后,政事渐弛。宦寺朋党,交相构陷。门户日分,而士气浇薄。”三十年(1691),又谕吏部曰:“夫谗谮嫉(妒忌)之害,历代皆有,而明末为甚。公家之事置若罔闻,而分树党援,飞诬排陷,迄无虚日,以致酿祸既久,上延国家。”次年,再次议论道:“明末朋党纷争,在廷诸臣置封疆社稷于度外,惟以门户胜负为念,不待智者,知其必亡。”晚年仍鉴于“明朝国事,全为言官所坏”,对大学士等曰:“言路不可不开,亦不可太杂。"并且认为明末文武关系势同水火,也主要由文官所造成。四十八年(1709),康熙就赵申乔弹劾武官一事指出:“武官与文官不同,即尔等文官能一无所取乎?……故抑武人,乃明代陋习……大凡治天下之道,当以和平为贵也。”以上可知,在康熙内心深处文官的整体形象究竟如何,应为明朝亡国负何等罪责。


    2·情有可原的宦官

    自明中期以后,宦官逐渐在中枢决策中取得了独特的权位,其政治作用丝毫不亚于外朝文官,但他们在士人眼中始终都是邪恶势力的代表,是朝政日趋腐败的根源。加之天启年间魏忠贤的倒行逆施,更加败坏了他们的形象。

    康熙对他们也并无好感,曾说:“朕宫中所用太监,止令供洒扫奔走之役,一(颦)一笑从不假借,所以数十年以来,太监皆极贫乏,有不能自给者。”并就太监钱文才殴死民人徐二一案,对大学士等说:“凡太监犯罪,断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又指出:“古来太监,善良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渐,慎之于始。”而且也认为太监对明朝亡国有重大的责任。

    但他不赞成将明亡罪责完全诿诸太监,且认为太监弄权,文官也难逃干系。“明朝典故,朕所悉知。其奏疏多用排偶芜词,甚或一二千言,每日积满几案,人主讵能尽览,势必委之中官,中官复委于门客……此皆文字冗秽,以至此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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