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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译话:从心所欲,不逾矩

时间:2009-9-18 11:00:25  来源:不详
>seventy,I would follow what my heart desired,without transgressing what was right.这个译文,在五十岁以前,都和原文一致。到了六十,译者把“耳顺”解释为“耳朵是接受真理的驯服工具”,这就不仅是翻译了原文的表层结构,而且是揭示了深层的内容。七十也是一样,“不逾矩”说成是“不超越正确的范围”,使人更容易理解。那么,五十以前,能不能也译出深层的内容呢?问题似乎不那么简单。因为“志于学”的深层内容要问“学什么”?如果要古为今用,那就只好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来谈了。

 

  说到自己,我是学外文的。恰好决定学外文的那一年,正好是十五岁,那年我在江西省立南昌第二中学高中二年级,英文老师要求我们背诵三十篇短文章,其中有英国莎士比亚的《恺撤大将》选段、美国欧文《见闻录》的序言。背熟之后,我对英美的文史风光有了兴趣,就开始考虑升学读外文了。但是如果要说立志,恐怕还没有达到那个高度,只是喜欢而已。到了三十岁,全国已经解放,我从欧洲游学回来,由教育部分配到北京外国语学院任教,开始了我这一生的外语教学事业,可以算是三十立业了。

 

  到了四十,能不能算“不惑”呢?我二十岁时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在美国志愿空军做了一年英文翻译。二十二岁,我又把英国德莱顿的诗剧译成中文,发现兴趣很大。我同时在中学教英文,兼任大学助教,也受到了欢迎。当时对我而言,到底是教学呢,还是翻译呢?这是一惑也。结果我选择了双管齐下,工作是教学,业余搞翻译,解决了问题。在国内学了十几年英文,来国外又学了几年法文,自然学了英文再学法文,事半功倍。但到底做英文工作还是法文工作?这是二惑也。这个问题好办,服从工作需要。援助越南抗法战争时搞法文,越战胜利之后又搞英文,两全其美。于是我正式工作是英文法文教学,课余又把《毛泽东诗词》译成英法韵文,还把一本罗曼·罗兰的小说译成中文。这样就成了国内外第一个能进行中英、中法互译的人才。刚好那时(1958)公布了“高等教育六十条”,规定外语一级教授必须精通两种外语。我想精通至少应该能够互译,于是心中暗喜,以为胜利有望。不料评审结果,只评了个五级,而评上一级的教授,没有一个出版过两种外文互译作品的。这是三惑也。不过这个问题倒不难解决。按照孔子的说法:“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按照当时的说法:工作要向高处看齐,报酬要向低处看齐。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知是不难,也可以说是“四十而不惑”了。

 

  至于“五十而知天命”,“天命”是什么?是东方的命运,还是西方的上帝?联系个人的实际,我看“天命”可以理解为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或暴力。例如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刚好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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