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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科举制与科举学”国际研讨会综述

时间:2009-10-27 10:36:28  来源:不详
 

关于北宋进士和贡士考辨的问题,此次大会龚延明先生的《北宋徽宗朝“贡士”与“进士”考辨——兼评<皇宋十朝纲要>编撰体例》一文提出了新的看法。龚先生通过对《皇宋十朝纲要》卷一五《徽宗朝》进士名目下贡士与进士的考辨,阐释了徽宗朝贡士的特殊含义。文章的焦点是贡士与进士、进士试与贡士试的区别、贡士与进士的划分界限,认为贡士特指徽宗朝实施的三舍升贡法录取的各级学校考试中脱颖而出者,是徽宗朝贡士试取代进士试的产物;徽宗朝共举行十二榜贡士试属于中央太学和地方州县学贡士试的范畴,经贡士试合格称贡士及第,经殿试唱名正式释褐,与进士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与进士考试方式和应试人员的构成不同。文章还指出:在徽宗朝并未完全罢黜进士试,有五榜进士试和贡士试同时存在,进士与贡士同存;鉴于进士试入仕身份与贡士试入仕身份的的不同,作者认为《皇宋十朝纲要》将进士与贡士一并收入进士目下不妥,混淆了进士与贡士、进士试与贡士试的概念。文章考证严密,思路清晰,明确了北宋徽宗朝贡士与进士区别和相关问题。

 

武举是科举中的一个小科目,容易被学者忽视,何忠礼先生的《南宋武举论略》一文则讨论了在宋朝“重文抑武”国策下,武举的发展脉络和开科情况,丰富了学者对武举的认识。作者指出宋朝的武举发展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曲折发展,着重阐述了南宋在内外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措施重视武举、加强武备,武举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文章认为南宋武举人的来源有三:一是自举,二是官员荐举,三是武学升贡。考试内容一是试义策,二是试武艺,并遵循“以策论定去留,以弓马定高下”的录取原则。但是南宋武举对武举人的经义和策问考试过严,也影响到一部分有武艺之人的录取。另外武进士沾上文气后,往往也会产生歧视武人的思想,造成他们在军队中的不合群。再者武举人地位低下,杰出之人因而不愿应举,即使踏上仕途也处处受到文臣压制得不到发展机会。这些弊端使南宋武举功用不彰,对国家和社会影响甚小。究其根源仍是宋一朝“重文抑武”的国策,在崇文抑武、以文驭武的方针指导下,整个时代的尚武精神大为沦落。近年来随着科举学研究的迅速发展,学界也逐渐重视科举文物的研究。李占伦先生的《同治闽省汀州府、长汀县岁、科考试文牍发微》一文,便充分利用长汀县汀州镇发现的同治年间六十八件闽省汀州府和长汀县科举考试的官书文件,探讨清代科举地方岁、科试的具体情况,明确了贡、监生应考乡试的身份核验程序及相关认证文书的具体样式;并对文书中记录的用爆竹、风筝等作弊手段进行了说明。文章还利用长汀县试试题考辨了“招复”的多种含义,证实“招复”亦可专指县试末场。作者还认为县试试题出自本县,但须申报学政审核备案。该文无疑利用第一手资料对清代岁、科试的考试内容、程式及一些社会现象进行了一次真实的还原。

 

三、科举与教育

 

科举制作为中国古代最为重要的一种官吏考选制度,在从隋朝至清朝1300多年里历史中,一直是联系“学”与“仕”的联系纽带,在甄别“学而优”者的过程中充当着重要角色。自隋朝以来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的关系日渐密切,科举考试直接影响、左右了国家和民间的教育。因此,关于科举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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