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乡党》篇末章被认为是最费解的文字,历来无确解,也未受到一般学人的重视。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文字,而以往的注解,却不尽人意。
该章除了文字本身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意义的理解问题。通过该章的解读,能说明一个道理,就是文字的解读与意义的理解是紧密相关、不可分开的,是以理解其意义为依归的。也就是说,一方面,意义以文字为载体,靠文字来说明;另一方面,能否正确理解其意义,又关系到文字解释的正确与否。这也就是所谓义理与训诂的关系问题。
为了说明这个道理,先考察一下历代主要注家是怎样注解该章文字的。
该章的全文是: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现存最早的《论语》注本,是三国·魏国何晏的《论语集解》(收入《十三经注疏》),他是这样解释的:
他首先引用马融之说,解“色斯举矣”为“见颜色不善,则去之也”。又引周生烈之说,解“翔而后集”为“廻翔审观而后下止也”。对于孔子所说的“山梁雌雉,时哉时哉”这句话,则解释为“言山梁雌雉得其时,而人不得其时”的感叹。最后,解“子路共之,三嗅而作”为,“子路以其时物,故供具之。非其本意,不苟食,故三嗅而起也”。意即子路以为雌雉是时令之物,故捕杀之而供孔子食用,但这并非孔子本意,孔子“不苟食”,故三嗅其气味而起。
观其全章注解,其中心意思是,孔子借山中雌雉之“得其时”,感叹“人不得其时”。但未说明,“举”和“翔”是指孔子,还是雉鸟。
此后,南朝梁代皇侃的《论语义疏》和北宋刑昺的《论语注疏》,则在何晏注解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解释。皇侃解“色斯举矣”为“谓孔子在处者见人颜色而举动也”,解“翔而后集”为“谓孔子所至之处也,必廻翔审观之后乃下集也”,即都是指孔子的出处行止而言。皇侃还将何注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增加了一些议论和发挥。如“人遭乱世,翔集不得其所,是失时矣”之类。对“三嗅而作”则发挥说,孔子若直接表示不食,恐子路生怨,若随子路之意而食之,“又乖我本心”,故“先三嗅气而后乃起”。倒是有一点,其解释很有意思,就是描述了雉鸟的性情。如“不以刚武伤性,雉之德也”。(引顾欢说)。“雉之为物,精儆难狎”,“雉性明儆,知其非常”(引虞氏说)。这可能是孔子不苟食的又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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