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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杀贪官:将一个活人的皮剥下来

时间:2010-2-4 14:31:26  来源:不详

明朝最著名的酷刑莫过于“剥皮揎草”,将一个活人的皮剥下来,再塞上草。

历史上的皇帝很少用这种刑。只他竟对此都乐此不疲。剥皮时如果让被剥皮者早死了,明朝竟规定:“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朱元璋在各州县设有“剥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无需审判即被剥皮,悬皮于亭中,以示警戒。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因贪污罪名死于监狱或被判刑的,每年都有数万人。但明王朝最终仍然陷于腐败泥淖而不拔,严嵩的贪污款就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



纵观历朝历代,国家人数是在明朝得到发展壮大的,这不能不归功于朱元璋深谋远虑的同化政策。做为明朝的皇帝,首要任务是守住江山,朱元璋吸取了蒙古人的教训,弱化种族,但不弱化信仰,因为他深知信仰是非常虔诚的,自然不会担心被同化掉。强迫色目人与汉人结婚,不但不会弱化势力,反会使色目人在民间扎下根基,从而形成世袭民族。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胜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

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做官这个职业在任何时代都是金饭碗,但在洪武年间,官员们的命运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惨。



  大家知道,一品是最大的官,历朝历代都不乏一品的大员,威风凛凛,甚至连皇帝都要给几分面子。而在明代,一品文官却几乎成为传说中的人物,十分稀罕,能熬到二品退休,已经是祖上烧高香了。



  二品就二品吧,文官们并不是太在乎,反正无论几品也是要干活的,但让他们感到极度不公的是,有那么一群人,什么功劳都没有,却几乎个个都是一品——那些人就是朱元璋的亲戚。真是“读得好不如长得好(驸马),长得好不如生得好”。但更让官员们难受的还在后头,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朱元璋这个老板是很小气的。



  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工资是多少呢?我们以知县为例。管理一个县的县官一个月的工资只是7.5石。明代的知县和今天的县长不同,那年头知县还兼任很多职务,他既是县长,还是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财政局长、税务局长、工

商局长、县施工队队长。一个知县管这么多事,打赏下面的小吏是免不了的,要不谁心甘情愿给你干活?

他手下还有一大堆的长随,分等级为大爷、二爷。大爷有门政大爷(看门的)、稿签大爷(签押房磨墨的),下面是一群二爷,包括“发审”、“值堂”、 “用印”等人,这些人是知县签押房里的办公人员。此外县里的重要部门知县都会派人去看着,知县还会带着自己的厨师、师爷——这一大帮子人都是县官的手下,全部要他养活。



  一个月只有7.5石的俸禄,大家就只好去喝西北风了。当官的还要迎来送往,逢年过节到处走动,俸禄是远远不够的。可是就连这点俸禄,也打了折扣……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于是种种捞钱新花样纷纷出炉。官员们主要用的是两招,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两招历史悠久,十分有名。



  折色火耗。大家可能听说过火耗这个词,当时交赋税往往是实物,如谷物、丝织物等,但有时也会改征银两和铜钱,而熔铸碎银时可能会有损耗,官府就用这个名义来征收多余的银两,这些多征的赋税就称为火

耗。

招可谓流传几百年,长盛不衰,比明朝的历史还要长,一直到清朝雍正时期,采用火耗归公的措施,这一招才从历史上消失。



  这一招是官府说了算,要征多少自己规定,执行中实际操作技巧不算太高,下一招就不同了。



  这一招叫做淋尖踢斛,十分值得一提。百姓交纳粮食的时候,官府是用斛来装的,百姓将粮食放进斛里,再称重,计算自己完成的粮食份额。粮食放入斛中,要呈尖堆形,会有一部分超出斛口,就在百姓为交完公粮松一口气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官吏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准斛猛踹一脚!此时超出斛口的部分谷粒就会震落在地上,老百姓慌忙去捡,此时官吏会大声叫喊:别捡,那是损耗!喂,说你呢,还捡!

这就是淋尖踢斛,踢出的部分就是所谓粮食运输中的损耗,这部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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